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〈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的通知要求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的相关通知要求,现对示范中心2021、2022年度报告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天。
食品加工与安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
2023年6月20日
上一条:【学术预告】《食用植物源功效成分精准识别及作用机制》学术报告 下一条:【学术预告】《食用植物油营养与健康研究进展》学术报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