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〈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的通知要求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的相关通知要求,现对示范中心2020年度报告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天。
食品加工与安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
2021年3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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